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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普洱市委党史研究室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来源:普洱党史 时间:2026/9/30 点击:679

2019年机构改革中,市级党史和地方志工作机构合并重新组建中共普洱市委党史研究室,加挂普洱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中共普洱市委直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处级。

 

一、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统筹拟订全市党史、地方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是负责地方党史资料征集、整理、研究和编研,编写党史基本著作,开展党史专题研究;审定县(区)党史基本著作,审核党史题材图书及重大党史史实,为市委、市政府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提供史料依据和意见建议。

三是统筹全市党史系统课题研究,指导县(区)及市级单位党史业务,配合上级党史部门开展党史征集、编研工作。

四是组织编纂市级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资料,整理地情、旧志和文献古籍,开展方志理论研究,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五是指导、评审部门志、县(区)志、乡(镇)志、村落志、县(区)综合年鉴等修编工作;负责普洱史志馆建设管理和志书交换;承担《云南年鉴》普洱市部分撰写统稿。

六是负责全市党史、地方志宣传普及教育,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动态,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编写出版史志宣传资料,组织党史重大宣传纪念活动,审核重大历史题材和历史作品史实。

七是负责革命遗址保护、开发、利用,评选命名党史教育基地,指导红色旅游资源开发建设;负责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八是负责史志资料数据库建设,运维普洱党史网站、普洱党史公众号等平台;指导县(区)及市级单位史志宣传教育业务,配合上级史志部门开展宣传教育。

九是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纪检监察、党风廉政、档案、群团、老干部服务及重大事项、领导批示督办工作。

十是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党史、地方志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文秘、机要、保密、会务、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来信来访、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纪检监察、党风廉政、档案、工会、共青团、妇委会、老干部等工作。负责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完成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党史编研科。负责拟定全市党史工作规划。编写党史基本著作,开展党史专题研究。组织全市党史资料的征集、整理、研究和编写工作。负责各县(区)及市级单位相关党史业务,审定县(区)党史基本著作,负责重要党史史实的把关核准,为市委、市政府处理有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依据或意见、建议,对拟公开出版的涉及党史题材的图书史实进行审核把关。负责组织、协调党史系统课题研究工作。指导县(区)及市级单位相关党史业务工作,配合上级党史研究部门开展党史征集、编研工作。完成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方志编研科。负责拟订全市地方志工作规划。组织编纂市级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地情、旧志、文献古籍资料,推动方志系统理论研究,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负责对部门志、县(区)志、乡(镇) 志、村落志、县(区)综合年鉴等修编工作的指导、评审。负责普洱史志馆建设、管理,承担志书交换。负责《云南年鉴》普洱市部分的撰写统稿工作。指导县(区)及市级单位相关地方志业务工作,配合上级地方志部门做好地方志资料征集、编研工作。完成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宣传教育科。负责全市党史、地方志宣传普及教育。跟踪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动态,反对历史虚无主义。负责党史和地方志宣传资料的编写、出版工作。负责全市革命遗址保护开发利用工作,评选命名党史教育基地,指导红色旅游资源开发建设,承担普洱地方党史重大宣传纪念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审核重大历史题材、历史作品史实。负责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史志资料数据库建设,普洱党史网站、普洱党史公众号等平台的运行维护。指导县(区)及市级单位相关史志宣传教育工作,配合上级党史、地方志部门开展宣传教育。完成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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