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县委作出《关于突击完成粮食任务,抓紧年关猪肉收购》的紧急指示。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尽最大的努力,预期完成粮食收购任务。另外在完成粮食收购任务的同时,抓紧肉食收购,保证鲜肉10万斤,争取完成20万斤。
是月全县开展初级社转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工作。
3月6日至8日,召开第二届妇代会。出席会议代表187人。县委副书记孙钟秀到会作《关于目前国际国内大好形势》的报告,县妇联主任作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了县妇联执行委员会。
21日,县委作出《关于小春、菜籽统购工作》的指示。收购小春是执行粮食统购统销的又一新政策。县委要求向农民宣传,在完成国家收购任务的同时,留足籽种。
是月全县开展农业合作社土地利用规划已历时半年,完成工作。
4月10日至13日,县委召开全体会议。会议充分肯定了全县开展大丰收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并且找出了目前存在的问题。指出在组织生产活动中要进一步整顿合作社组织,坚决实行三办社(群众办社、民主办社、勤俭办社)的方针。
5月2日,县委作出《关于一九五七年干部工作》的意见。建国后我县干部工作贯彻了“德才兼备”的原则,提拔和吸收了大批少数民族干部。全县共有干部994人,其中男805人,女189人;汉族干部629人;少数民族干部465人;干部中党员312人,团员219人,群众465人。县委提出了这一年培养提拔干部所要采取的措施。
21日,县委作出《关于正确处理当前粮食供应问题》的指示。提出解决粮食的五条措施,开放粮食市场,减少国家供应压力。
22日,县委作出《关于立即把防旱抗旱形成全面高潮》的三条紧急指示,挖掘一切水利资源,采取挖沟、堵坝、制作水车、抽水等形成全面高潮,以水利抗旱作为当前压倒一切工作的任务来抓。
是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墨江县委员会改称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墨江县委员会。
6月7日,县委、县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做好当前粮食供应工作》的指示。
在粮食供应上采取发证的办法,由社统一申请补助,造册报区委,定时供应。政府采取稻谷换小春,县人委下拨6月份供应指标10万斤。
26日,县委作出《关于整顿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县委财贸部根据县委的指示,抽调财贸单位骨干组成9个工作组,奔赴各区基层社开展整顿工作。经过一个多月的整顿,肯定了成绩,总结了经验,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对责任事故提出了处理意见,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并对县、社两级供销社领导班子作了一次大的调整。
7月4日,县委作出《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县、区机关干部下乡参加集体劳动指示”的指示》。县委规定了县、区机关干部每周不少于4至6小时。县委成立了“参加体力劳动领导委员会”,负责全县区、乡干部参加体力劳动,建立劳动卡,定期向单位干部公布。后来机关参加劳动延伸到向社员一样评工记分,不参加分配,只作为考勤内容。
6日,县委作出《关于辅导机构的调整及性质、职责和工作制度》的意见。为切实贯彻“三办社”的方针,县委确定县、区、乡机构,编制人员及辅导机关的性质和任务。县统称“会统辅导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6人,由农工部部长任主任。区设“会统辅导站”,5至7人组成,设站长1人,副站长1人。乡设立“会统组”,由乡长担任组长,副组长1人。
10日,县委作出《关于当前发展养猪问题》的指示。坚决执行“多养多吃、少养少吃”的原则。提倡农民养母猪,每下一只小猪,由政府奖给5斤饲料粮。
29日,县委作出《关于贯彻省、地委对1957年棉布计划供应几个问题》的指示。1956年我国主产棉区棉花受灾,棉布生产减少,供应量也必须压缩。据此国家采取了“少添夏衣,保证冬衣”的方针。决定将1957年度后期布票,从5月至8月折半使用。
8月22日至9月底,根据省委的指示,在全县开展反击运动。运动大体分为三步:第一步,召开支部、治保委员会,对本乡地富分子初步分析、排队,研究开展斗争的方法和策略;第二步,发动群众串连,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揭发斗争;第三步,根据揭发斗争出来的材料分为严重违法、一般违法、基本守法和守法四种类型,分别给予判刑、管制、罚款和教育等不同处分。全县3308个地富中,违法破坏占20%,基本守法占50%,守法占30%,实际打击地主520人,富农390人,各占地富总人数的82%和0.61%,共交出陈粮48125,油肉1164.9斤,棉花1328.7斤,长短枪10支,子弹575发,手榴弹4枚,大烟65.4两,黄金7.68两,银子588.9两,半开1125.1元。运动中批准逮捕166人,斗争671人,其中:地主325人,富农243人,残余反革命33人,其他阶级70人。分别给予警告299人,罚款111人,重新戴上帽子的地主58人,富农87人,管制生产295人,达到坚持“稳定多数,下降部分,上升个别”的原则,全面贯彻宽严相结合的政策。
9月13日,县委作出《将反击运动再深入一步》的指示。县委根据当时地富、残余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十分嚣张的情况作出的安排。当时地富、残余反革命分子中,有的谩骂共产党,污蔑党的领导,攻击党的各项社会主义重大措施;有的妄图阶级报复和搞反革命复辟;有的挑拨关系、诽谤党的干部;有的破坏生产、破坏合作社,威吓农民,进行反攻倒算,拆农民房子,霸占农民土地,向农民倒算土改时的财物等等。
16日至19日,召开第五次团代会。出席会议代表251人,大会作出了《团结全县青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而奋斗》的决议,选举产生了团县委领导班子。
10月月初,县委召开了三级干部会议,历时4天。县委领导到会作开展以粮食为中心的大辩论的动员报告,围绕着口粮标准、农民生活是否更好,农产品价格是否过低,工农联盟是否联不起来,粮食是否丰收等问题开展辩论。辩论中遵照毛主席“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六条标准为准则。采取大会、大字报、传单、标语的形式争辩。通过回忆对比,摆事实,与会同志充分肯定成绩,同时揭发了粮食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错误。许多同志本着对党负责的精神,提出善意的批评建议,从而达到了分清大是大非、划清了在粮食问题上两条道路斗争,县委提出了整改措施。
18日,县委作出《关于在农村城镇开展以粮食(市场)问题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大辩论》的意见。目的是为了克服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号召大家说“知心话,每人提出自己的意见”,划清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思想是非界限,提高社会主义思想,巩固合作社,使粮食工作更加适合社会主义的原则。
11月1日,县委转发县公安局《对在普选中改变地主阶级成份》的请示报告。“根据全国农业发展和纲要(草案)第四条精神,对表现好、勤劳生产,具备改变成份的地主分子,允许改变成份,称为农民,给予选举权”。全县有地主2624人,计划吸收为正式社员的600人,改变地主阶级成份的有19人。
24日,县委作出《关于结合社会主义辩论,坚决完成各项财经任务》的指示。县委要求各区委、各财经单位积极组织人力物力,坚决完成各项财经任务,完成各项计划,直接或间接的刺激生产发展,有利于国家和地方的建设,县委采取四条措施。
24日,县委作出《关于控制肥猪年宰和重量》的指示。贯彻“多养多吃,先国家后个人”的原则。对积极出卖肥猪给国家的农户,由商业部门,按卖出猪的重量20%发给肉票,凭证供应。
26日,县委作出《关于作好明春反击斗争准备的紧急》指示:在粮食大辩论开始后,有不少的敌人暴露出来。根据省、地委的指示,明春再反击一次,要有计划的、成批的、狠狠地把敌人打下去,决不许他们翘尾巴。
是月普洱县通关区划归墨江县管辖。
12月8日至10日,召开墨江县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县工会联合会领导成员,正式成立县工会联合会。县委财贸部部长陈铭当选为主席,白荣光为副主席。
8日,根据中央《关于今冬明春大规模开展兴修农田水利和积肥运动的决定》,县委作出《关于立即掀起以水利问题为中心的冬季生产高潮的再次紧急指示》,要求各区乡党的组织振作精神,务必在12月中旬前组织35%以上的劳力,投入水利运动和挖公路,全县计划兴修坝塘88个,沟渠242条,整修坝塘44个,沟渠3634条,增灌面积3343亩,粮食总产87629800斤,实现人均产粮540斤。
29日至31日,召开墨江县第一届党代会第二次会议。我县首届正式党代表249人,代表中调离我县21人,离职学习未出席的7人,因病请假的38人,受党纪处分取消资格的14人。实际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170人。补选代表5人,列席代表224人。会议听取了卢修棁作的题为“团结各族人民,苦干十年,建设好墨江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报告。会议作出《关于保证1958年农业生产大跃进的决议》:(一)抓紧水利建设和今冬明春的生产运动;(二)多积肥料多施肥,保证田地的增产丰收;(三)选择优良品种,推广新农具;(四)冬季劳动出勤率要保证达到90%至95%;(五)在1958年内有53个乡使用牛车送肥田间运输;(六)改变落后习惯。
30日,县委转发互助合作部《关于目前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社员自留地、自发地和驮牛驮马等几项具体问题》的报告。根据社章规定:“农业生产合作社应抽出一定数量的土地分给社员种植蔬菜,按照每户社员人口的多少决定。每人使用的这种土地,一般不得超过当地每人平均产量的百分之五”的精神执行,超过部分全部入社。驮牛驮马,凡社员所有的驮牛驮马,一律按当地正常价格折价入社,分期付款。闲牛闲马的处理:凡有经营能力的合作社,可以折价入社,对入社后的驮牛驮马,执行包工包产值。
是年全县582个初级社转并为439个高级社,入社农户达90%。土地从农民私人所有,变为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社集体所有。
是年全县有汽车1辆,马车8部。
是年共吸收干部213人。其中:男175人,女38人,少数民族干部97人,占当年提拔干部的46%。党员116人,团员25人,非党干部37人。
是年成立服务局,局长(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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