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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里的普洱》第二十七期:苗族

来源:普洱党史  时间:2025/3/14 点击:3292

 

▲苗族(来源:茶城思茅)

苗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远古时期,苗族的先民曾居住在黄河流域以南的地区。周、秦时期的文献中称为“蛮”。汉、晋时期已经居住在湘江流域称为“武陵蛮”“五溪蛮”“长沙蛮”,元朝时期在苗族先民居住的湖南苗区设“五寨长官司”,在贵州苗区设顺元路军民安抚司加强对苗族的统治,明朝时期,在苗族地区实行“改土归流”并对苗区实行封锁政策,立碉堡、设营哨、筑边墙,用军事屠杀的方法镇压苗族人民的反抗,用“屯田戍边”的办法掠夺苗族人民的土地,逼迫苗族人民频繁地四处迁徙。

苗族迁入普洱的时间较晚。清光绪十一年(1885)黔东南地区爆发以苗族张秀眉为首的大起义,席卷湘、滇、黔、桂数省,时间长达18年之久,起义被清政府残酷镇压,苗族被迫向边远地区流徙,其中一部分迁到红河一带,以后又辗转迁入普洱市的哀牢山脉地段,分散在深山密林中游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于1958年帮助苗族人民迁到土地肥沃、灌溉条件优越、交通方便的景东县川河边上定居。从此,苗族人民从非人的生活境地中获得了新生,分散在其他各县的苗族也相应地得到安置。

苗族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普洱苗语属蒙自、文山方言区。20世纪50年代,语言工作者为苗族创造了拼音文字,但在普洱市苗族群众中尚未推广使用。

苗族在湖南、贵州时社会生产力发展情况无据可考,迁到普洱境内后因为躲避封建统治者捕杀,长期过着不定居生活,有所谓“乌鸦无树桩、苗族无地方”“桃树开花、苗族搬家”的说法。1949年前,与外族通婚者极少;迁入川河流域后,与邻近汉族、彝族通婚的日渐增多。在本族内,除李姓外,同姓不婚,不同辈之间也不能成亲。青年建立爱情的主要方式是对歌。每逢农闲季节或节日喜庆,青年们邀约在一起,男女各一方,相互对唱情歌,唱出感情后请媒人说和。

苗族喜欢音乐舞蹈,“对歌”是文娱生活中相当普及的形式。在节日活动和婚礼中,人们都要用对歌、舞蹈来表达内心的欢乐。在山间劳动,人们要用歌声来驱散劳累。情人幽会也要用歌喉来倾诉相互的爱慕之情。音乐曲调很多,大的方面分为喜乐和哀乐两种,乐器使用也根据这两种类型而定。在丧葬活动中用的主要是大鼓和芦笙;在婚礼或节日喜庆活动中,使用的主要乐器有大号、小号、大筒、锣、小鼓、笛子、二胡等。舞蹈比较普及的有芦笙舞和三弦舞。每种舞蹈都有若干种不同的跳法,有不同的曲调。

节日苗族除了跟汉族一样过春节以外,还有采花山和吃新米两个重要节日。农历正月初二吃过上午饭,全村人要到野外集合,跳舞对歌,纵情欢乐一天。传说苗族的祖先曾在正月初二举行过一次大规模的起义,从而使苗族得以从危亡之中保存下来。此后,就把这一天作为全民族的纪念日,届时人人都要参加这个最热闹的节日活动。农历八月十五日前后,各户要根据自己喜欢的吉日举行吃新米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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