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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县区建置沿革史


来源:普洱党史 时间:2019/12/2 点击:41361

 

施约峰

【内容摘要】 普洱市从清代置普洱府,至2007年思茅市更名为普洱市,经历了278年的历史,其间道、府、州、厅、县建置及区划经历了若干次调整演变,形成今天普洱市1区9县的政区格局。
【关键词】 普洱  县(区)建置  历史

  普洱市地处祖国西南边疆,云南省西南部,有良好的生态环境、独特的区位优势、悠久的建置历史、灿烂的民族文化。《云南各族古代史略》新石器时代遗址表明早在新石器时代,少数民族的先民就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并已形成世居民族多元文化的雏形。追溯历代建置沿革,大致经历了秦汉以前的部族联结时期,秦汉至南北朝的边郡制度时期,隋唐至两宋的边州制度时期,元明清云南行省的道、府、州、厅、县制度时期。秦朝,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度,在滇中要道设郡、置吏,由朝廷委派郡守县令进行管理。其间普洱市辖境区域,西汉属益州郡西部属国哀牢地,东汉属永昌郡哀牢地,有归属而无建置。唐朝南诏王国首领政权在景东设银生节度;元朝置木连路军民府、景东军民府,府卫掺设,实行军事统辖;明朝置威远州、镇沅州,后升州为府,在民族聚居区设宣慰司、宣抚司、长官司,形成土司制度;清朝置府、州、直隶州之外另创厅制,推行“改土归流”,“以流官管土目,以土目管土人”,逐步完善建置区划。民国时期,只留省、县两级,其后在省县之间增设专员公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全国地方行政组织逐步统一,为省(自治区)、地区(自治州)、县(自治县)、乡(镇)、村的地方行政组织机构。从清代置普洱府起,至2007年思茅市更名为普洱市时,经历了278年的历史,其间道、府、州、厅、县建置及区划经历了若干次调整演变,形成今天普洱市1区9县的政区格局。“普洱”内涵丰富,政治文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各项事业,突飞猛进,沧桑巨变,日新月异,抚今追昔,让人欣慰。因此,本人收拾精神,放胆编写,在《古今普洱》(2012)第一期刊载了云南省普洱市政区沿革史,现又将普洱市县(区)沿革史整理刊载,仅供社会各界读者参考。
  一、思茅区 思茅,源于“思摩”,系少数民族部落译音,有“思毛”、“思么”之写,属一名多写。
  南宋嘉定元年(1208年),称思摩部,隶属威远睑。元朝设步日思摩甸长官司,隶属元江府。明朝永乐四年(1406年),思摩部划归车里宣慰使管辖。隆庆三年(1569年),车里宣慰使所辖地区划为十二个贡赋区域,称西双版纳。其中思摩、六困、勐往划为一个版纳,称版纳勐拉。隆庆四年(1570年),设版纳勐拉,刀官寨为土司土官住所,隶属车里宣慰使。清雍正七年(1729年),设思茅通判,委派流官管理六大茶山事务,兼设攸乐同知。雍正十三年(1735年)设思茅厅,辖车里、六顺、倚邦、易武、勐腊、勐遮、勐阿、勐笼、橄榄坝及攸乐等地。同年,攸乐同知移住思茅,改思茅通判为同知,隶属普洱府。
  光绪二十年(1894年),中英签订《中英续议滇缅界务商务条约》,议定开辟思茅为商埠;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中法签订《中法续议商务专条附章》,议定云南之思茅开为法越陆路边境通商处所,法国委派领事官员,设领事馆驻扎思茅,中国亦驻有海关一员;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二月,中英签订《中英条约附款专条》,英国在思茅开埠通商,设立领事馆。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三月,思茅海关正式设立,为独立关,直属海关总税务司署。思茅历史上是云南滇西南通往东南亚的重要通道,是“南方丝绸之路”上的重镇之一,素有“金腾冲,银思茅”之美誉。
  民国元年(1912年),思茅厅同知柯树勋拟呈《治边十二条》,实行“汉官管土官,土官管土民”的政策,被省都督府采纳,将其辖区八个政区及攸乐土目等区域划出,于次年设思普沿边行政总局。民国2年(1913年),奉国民政府令,府、州、厅一律改为县,思茅厅改为思茅县,设县知士,县列一等,辖4区1镇。民国18年(1929年),裁撤象明县,辖区分别划归镇越、普文、江城三县。民国20年(1931年)5月,裁撤普文县,并入思茅县。思茅县辖南屏、倚象、普文、象明4乡1镇,26保,245甲。民国24年(1935年),将思茅镇改名为复兴镇。1949年2月9日,云南人民自卫军普光部队进驻思茅城,思茅县解放,开展建政工作,废除保甲制,实行乡村制。1949年8月1日,思茅县临时人民政府成立。1950年5月,思茅县人民政府正式建立,隶属宁洱专员公署,辖复兴镇1镇(5个居委会),南屏、倚象、普文、象明4乡,共23个村。1953年7月1日,撤销六顺县,辖区除整糯区划归西双版纳外,其余部分划归思茅县。思茅县辖南屏、倚象、普文、震东、云仙、竹林、翠云7区53乡,及复兴镇1镇5个街道居委会。1955年5月,云南省思茅专员公署由宁洱迁址思茅城。从此,思茅成为专区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中心。
  1958年11月,撤销思茅县,辖区并入普洱县(1960年9月13日国务院批准)。1961年,复兴镇由专署直接领导;1966年,复兴镇改名红武镇;1970年11月,改为思茅镇,南屏划归镇领导;1975年12月,恢复区级镇与南屏分开,归普洱县管辖。1981年5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从普洱县划出原思茅县辖区,恢复思茅县建制,于1982年1月1日正式办公,直接隶属于思茅地区行政公署。思茅县辖云仙、震东、翠云、竹林、南屏5公社及思茅镇1镇。1983年,将南屏划分为南屏、倚象2个公社。1984年3月,农村体制改革,设区建乡,全县划分为6区1镇,3个街道办事处,48个乡(其中民族乡9个,乡级镇1个)573个村民委员会,664个合作社。1987年12月,思茅县区乡体制改革,撤区建乡,将震东、云仙、翠云、竹林、南屏、倚象区改为6乡及思茅镇1镇。1988年5月,从翠云乡划出部分村,新增设龙潭乡。全县7乡1镇,49个村公所,2个办事处,589个村民委员会。
  1993年3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思茅县,以原行政区域设思茅市(县级)。1997年1月27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南屏乡,设立南屏镇;6月24日批准,撤销竹林彝族傣族佤族乡,设立竹林镇;1998年,竹林镇更名为思茅港镇。1998年9月7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倚象乡,设立倚象镇,思茅市辖4乡4镇。2003年10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云南省撤销思茅地区设立思茅市,原县级思茅市改为翠云区。2004年,翠云乡改名为六顺乡。2006年1月2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云仙彝族乡和震东乡,设立新的云仙彝族乡。2007年1月21日,经国务院同意,思茅市更名为普洱市,翠云区更名为思茅区。思茅区辖思茅、南屏、倚象、思茅港4个镇,云仙、六顺、龙潭3个乡(其中云仙乡和龙潭乡为民族乡),下设60个村民委员会,10个社区居民委员会。2007年4月,翠云区更名为思茅区。全区总面积4093平方公里,总人口25.6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0.92万人,占总人口42.64%;居住着13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8.63万人,占总人口33.7%。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62.6人。
  二、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 宁洱,意为安宁的普洱,清代为普洱府城,设有普洱镇总兵府,是云南省重要的通边重镇,也是茶马古道的源头。
  清雍正七年(1729年),置普洱府。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月,兵部议准,置宁洱县,府、县同城。普藤、勐旺、整董、勐乌、乌得等划归宁洱县管辖,宁洱县辖圆通、信成、善长、嘉会、义正五里五勐。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六月二十八日,清政府与法国签订《中法续议界务专条附章》,胁迫清政府将勐乌、乌得划入法国属地老挝版图。宁洱县辖五里三勐。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整董、竜得划归勐烈,普藤、勐旺划归思茅厅。民国2年(1913年),废普洱府,将宁洱县改为普洱县。民国6年(1917年),复称宁洱县,辖五里。民国9年(1920年),废里设乡,辖1井10乡。民国21年(1932年),实行区、乡、闾、邻制,全县设4区、32乡、4镇、441闾、2057邻。民国29年(1940年),废除区公所,扩大乡镇,编组保甲,全县设3镇8乡,80保、782甲。1949年3月11日,中共自卫军普光部队进驻宁洱城,宣告宁洱县解放;5月10日,宁洱县临时人民政府成立。1950年5月,宁洱县人民政府正式建立,辖磨通、凤阳、凤鸣、龙寿、德化、灵礼、勐先、普义、黎明、通关10区。1951年1月1日,宁洱县改名为普洱县,磨通区改为磨黑区,将凤鸣、龙寿两区并入凤阳区,全县设8区、55乡、4街道居委会。1952年11月,成立磨黑镇;1953年3月,成立宁洱镇;全县辖8区2镇60乡8街道居委会。1956年10月,将灵礼区永庆乡划归思茅县。1958年11月,思茅县并入普洱县,全县辖10个公社1镇,105个管理区。1959年1月,镇沅县德安公社划归普洱县。1982年1月1日,普洱、思茅两县正式分设,普洱县辖8个公社、2个镇、83个大队。1983年,农村体制改革,设区建乡,全县设8区2镇,80个乡,3个农村办事处,794个村民委员会,6个街道居委会。1985年6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普洱县,设立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同年12月15日,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正式成立。全县辖8区2镇,80乡3个农村办事处,839个村民委员会,2个街道居委会。1987年12月,区乡体制改革,区改为乡、乡改为村。1988年5月,磨黑区改设把边乡,德安乡划出部分村增设梅子乡。全县辖9乡2镇,74个行政村、11个农村办事处、2个街道办事处,1213个合作社。2005年11月2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把边乡,政区并入磨黑镇;撤销凤阳乡,政区并入宁洱镇。全县辖7个乡、2个镇、85个村民委员会,1177个村民小组和4个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49个居民小组。2007年1月21日,经国务院同意,思茅市更名为普洱市,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更名为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4月8日,举行更名庆典。全县辖宁洱、磨黑2个镇,勐先、普义、黎明、梅子、德安、同心、德化7个乡,85个村民委员会,4个街道居民委员会。2007年4月,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更名为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全县总面积3669.77平方公里,总人口19.1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5.65万人,占总人口81.9%;非农业人口3.46万人,占总人口18.1%。居住着29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10万人,占总人口52%。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52.1人。
  三、墨江哈尼族自治县 墨江,以县境中部“阿墨江”而得名。古代此江下游居住着哈尼族支系“阿木人”,以族称取名为“阿木江”,后转写为“阿墨江”。
  宋大理时期为威楚路因远部和马笼部地。元宪宗四年(1254年)他郎内附,立他郎为二千户所,隶属宁州万户府。至元十三年(1276年)设他郎千户所,隶属元江万户府。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撤他郎千户所改设他郎寨(甸)长官司,在他郎寨(今县城)设长官司署,隶属元江府。明永乐三年(1405年)改他郎寨(甸)长官司为恭顺州,在碧朔(今碧溪古镇)设州署,隶属元江府。嘉靖十二年(1533年),州署由碧朔移至他郎寨。清雍正十年(1732年)裁曲靖府通判移驻他郎寨,设他郎厅,隶属元江府。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元江府降为直隶州,他郎厅不便归州管辖,遂改隶普洱府。定南、儒林二土司划归他朗通判。民国2年(1913年),他郎厅改为他郎县,县列二等。民国5年(1916年),依江命名,他郎县改为墨江县。民国18年(1929年),设立江城县,将勐烈行政区划归江城县。民国21年(1932年),墨江县设7区71乡8镇,530闾、2065邻。民国27年(1938年),废闾邻,改保甲;民国28年(1939年),废区扩大乡镇,重编保甲,全县设白连、涟漪、回龙、龙潭、坝溜、雅邑、龙坝7乡及联珠、碧溪、景星3镇,102保,932甲。民国37年(1948年),调整为7乡3镇79保493甲。1949年1月7日,墨江县城解放;8月3日,墨江县临时人民政府成立。1950年5月4日,墨江县人民政府正式建立,全县辖9区91乡,4街道。1979年7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墨江县,设立墨江哈尼族自治县;11月28日,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正式成立,全县辖16个公社1个镇,2个居民办事处、164个大队、2271个生产队。1984年,区乡体制改革,设区建乡,增设泗南江、忠爱桥两区。全县设18区1镇,166个乡(镇),其中民族乡24个。1987年,龙坝、那哈两区与红河县三村、垤玛二区合并组成黑树林特区,由墨江县代管(1988年撤销)。1987年12月,区乡镇体制改革,撤区建乡,全县辖15个乡、2个镇、2个民族乡。至1993年,全县19个乡(镇),168个村公所(办事处),2320个合作社。1997年1月,撤销玖联镇、联合乡,合并成立联珠镇,全县辖14个乡、2个镇、2个民族乡。2005年,撤销碧溪乡、双龙乡和忠爱桥乡,将碧溪乡、双龙乡并入联珠镇,将忠爱桥乡所辖丙蚌、回龙、民兴3个村委会划归通关镇,曼平、曼嘎、新联3个村委会划归联珠镇。2007年,全县辖联珠、通关2个镇,新安、孟弄、团田、新抚、景星、鱼塘、龙潭、文武、坝溜、泗南江、那哈、雅邑、龙坝13个乡(其中孟弄乡和鱼塘乡为民族乡),164个村民委员会,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2 339个村(居)民小组。2007年末,全县总面积5459平方公里,总人口36.2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2.73万人,占总人口90.34%;非农业人口3.50万人,占总人口9.66%;居住着25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27.27万人,占总人口75%;其中哈尼族有9个支系,人口22.32万人,占总人口62%,是全国唯一的哈尼族自治县,被誉为“哈尼之乡”。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67人。
  四、景东彝族自治县 景东,系傣语地名。“景”为城,“东”为坝子,“景东”意为坝子城,因位于玉笔山东麓,故此得名。景东古为酋寨,明代立卫,筑城其上。
  唐永泰元年(765年),大理南诏王国建立后,在景东文井设开南节度;贞元十年(794年),撤开南节度设银生节度,景东城为银生节度驻地。元至元十二年(1275年),置开南州,隶属威楚路。至顺二年(1331年)二月,设景东军民府。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三月,景东军民府降为州,隶属楚雄府。洪武十七年(1384年),升州为府。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设景东卫,在景东府北七十里设三岔河巡检司,在景东府北一百六十里设保甸巡检司;景东府城设城堡,城北罗伽甸村、古地村设关哨,为军事要地;景东府北设景东驿,府城北六十里设板桥驿,均为邮传驿铺。清康熙四年(1665年),实行“改土归流”,景东府设流官掌印同知。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二月二十七日,景东府改为景东直隶厅,隶属迤西道。民国2年(1913年),景东直隶厅改为景东县,隶属腾越道。民国4年(1915年),景东县由腾越道改隶普洱道。民国16年(1927年),废道,改隶第二殖边督办公署管辖。民国31年(1942年),全县辖19乡(镇),150保,915甲。1949年11月23日,景东县解放;1950年3月1日,景东临时人民政府成立;5月1日,景东县人民政府正式建立;全县辖15区,139乡、1镇。1958年1月,将民乐、景谷区2区和振太区秀山、响水2乡划归景谷县;勐大、里崴、振太区划归镇沅县;镇沅县将恩乐、文龙区划归景东县。1961年,又将恩乐、文龙区(除文会、者后外)划回镇沅县;景东县辖14个公社,151个大队。1984年3月,农村体制改革,撤销公社、大队,恢复区乡村制,全县辖14区1镇,159乡,5个区乡级镇,2个办事处。1985年6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景东县,设立景东彝族自治县;12月20日,景东彝族自治县正式成立。1987年12月,区乡体制改革。1988年5月,保甸乡改置漫湾镇,永秀乡划出部分村增设文玉乡。1993年撤销文玉乡,设大朝山东镇,全县辖12个乡4个镇。1996年2月,撤销景屏乡,并入景屏镇,全县辖11个乡4个镇。2006年1月2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永秀乡,政区并入大朝山东镇;撤销者后乡,政区并入文井镇。全县辖锦屏、文井、漫湾、大朝山东镇4个镇,安定、文龙、花山、大街、太忠、龙街、林街、景福、曼等9个乡,166个村民委员会,3个社区居民委员会,2339个村民小组。2007年末,全县总面积4532平方公里,总人口35.9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3万人,占总人口91.9%;居住着26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17.21万人,占总人口47.9%。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79人。
  五、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 景谷,古称“勐卧”,系傣语地名。“勐”为地方,“卧”为井,“勐卧”意为有盐井的地方。唐南诏设威远城,“威远”系“卧允”的译音,意为盐井城。后以威远江得名。
  唐永泰元年(765年),置威远城,领六甸,为南诏南方重镇之一,隶属银生节度。乾符六年(879年)置威远睑(赕),隶属银生节度。元至元八年(1271年),设碌必陇管民头目。至元十二年(1275年),置威远州,隶属威楚路。明洪武十七年(1384年),升为威远府,直隶云南省承宣布政使司。建文四年(1402年)十二月,置威远御夷州(土知州),隶属云南省布政使司。清雍正三年(1725年),实行“改土归流”,置威远厅,设抚夷清饷同知,隶属镇沅府;辖3勐17乡。雍正四年(1726年),设勐戛经历和勐班巡检司。乾隆元年(1736年),撤销勐戛经历;乾隆八年(1743年),撤销勐班巡检司。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设普洱分防威远厅抚夷清饷同知,隶属普洱府。民国元年(1912年),威远厅改为威远县,隶属普洱道。民国3年(1914年),威远县改为景谷县,县列三等,辖7区23乡;同年,设勐戛县佐。民国21年(1932年),撤销勐戛县佐。民国27年(1938年),区改为乡,辖3镇34乡137保1247甲。民国30年(1941年),景谷县辖1镇9乡(钟山镇,振兴、复兴、凤山、益智、碧岭、安乐、和平、博爱、盐宝乡),182保、1308甲。民国34年(1945年)复兴并入钟山镇,碧岭、安乐合并为碧安乡,和平、盐宝合并为盐和乡,益智并入振兴乡,博爱改为关营乡。民国36年(1947年),景谷县辖1镇7乡68保。1949年6月,景谷县城解放;6月6日,景谷县临时人民政府成立,隶属思普区临时人民行政委员会。乡改为区,保改为村,全县辖凤山、正兴、博爱、和平、盐宝、碧安6区,钟山、香盐、益香3镇。1950年1月,香盐并入益智,博爱、和平、盐宝合并为永平。1957年12月,将正兴区谦刚、宽宏、西萨3乡划归普洱县;景东县景谷区7乡、民乐区6乡划归景谷县。1959年1月,镇沅县合并景谷县;1961年2月,景谷县、镇沅县分设。景谷县辖11区,114公社,3镇。1967年3月28日,景谷县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隶属思茅地区军事管制委员会。1968年10月1日,景谷县革命委员会成立,隶属思茅地区革命委员会。1970年,辖11个公社,118个大队。1981年4月1日,恢复景谷县人民政府,隶属思茅地区行政公署。1984年3月,恢复区乡制,为11区,131个乡镇(其中50个乡,76个民族乡,5个镇),1541个村委会。1985年6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景谷县,设立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12月25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正式成立,隶属思茅地区行政公署。1987年12月,景谷县区乡体制改革。1988年5月,威远镇升为乡级镇,永平区改为永平镇,全县辖10个乡、2个镇,111个村公所,19个办事处,1736个自然村,1931个合作社。2000年4月1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正兴乡,设立正兴镇。2001年12月6日批准,撤销民乐乡,设立民乐镇;于2002年4月16日,民乐撤乡设镇。2004年6月7日,在县城设立威远、白龙、芒乡社区居民委员会。2006年1月2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钟山乡,政区并入威远镇;撤销边江乡,政区并入永平镇。全县辖威远、民乐、永平、正兴4个镇,凤山、景谷、半坡、勐班、碧安、益智6个乡,132个村民委员会,4个居民委员会,1943个村民小组。2007年末,全县总面积7777平方公里,总人口29.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6.46万人,占总人口88.5%;非农业人口3.44万人,占总人口11.5%;居住着24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13.91万人,占总人口46.51%。人口密度每平公里40人。
  六、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 镇沅,系傣语地名,古代称为“柳追和”,又称“正也”。“正”为小城,“也”为粮仓,“正也”意为粮仓之城,后转音为镇沅。另有“土居沅上”,故名镇沅之说。
  明建文四年(1402年)十二月,置镇沅州。永乐四年(1406年),升为镇沅府。永乐十年(1412年)四月,设禄谷寨长官司。清雍正三年(1725年),设威远抚夷清饷同知,隶属镇沅府。雍正五年(1727年),改者乐甸长官司为恩乐县,归镇沅府。雍正十三年(1735年),设新抚巡检司,归镇沅府。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二月,镇沅府改为镇沅直隶州,威远抚夷清饷同知改隶普洱府。镇沅直隶州领恩乐县、新抚巡检司。道光二十年(1840年),镇沅直隶州改为镇沅直隶厅,裁恩乐县入厅。同治元年(1862年),按板井、恩乐、新抚设经历。民国2年(1913年),镇沅直隶厅改为镇沅县,隶属普洱道。民国9年(1920年),镇沅县辖9区。民国22年(1933年),全县辖5区,38乡,1镇。民国27年(1938年),镇沅县废除闾邻制,改为保甲制,全县辖5区39乡,73保,602甲。民国28年(1939年),废区改县,整编保甲,全县辖5乡71保561甲。民国32年(1943年),编乡镇保甲,至民国38年(1949年)二月,全县辖按板镇1镇,恩乐、者东、新抚、德安4乡,39保、403甲。1949年8月,镇沅县解放;10月16日,镇沅县临时人民政府成立。1951年,全县设5区1镇,38个行政村。1957年2月,新平县甸坑、勐真、和平、那壮、那洛5乡划归镇沅县;镇沅县金厂、帮迈、平寨、库独木4个乡划归新平县;11月,景东县勐大、里崴、振太3区划归镇沅县。1959年1月,撤销镇沅县,其辖区勐大、振太、里崴、田坝、杏城、古城并入景谷县;恩乐、文龙划归景东县;新抚、团田划归墨江县;德安划归普洱县;者东划归新平县管辖。1961年3月,恢复镇沅县建制(1962年3月27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15次会议通过),除新抚、德安两个公社未归回外,仍辖原9公社1镇区域。1983年6月,将文龙公社改为九甲公社。1984年,设区建乡,全县设10区、1镇,109个乡(镇)。1987年10月,成立和平区;12月,区乡体制改革。1988年2月,成立三章田乡;5月,恩乐区改为恩乐镇,全县辖8乡2镇,88个村公所、22个办事处、1582个村委会1618个合作社。1990年2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镇沅县,设立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5月15日,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正式成立。1993年11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驻地由按板镇迁驻恩乐镇。1998年2月28日,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驻地由按板镇迁至恩乐镇。2001年12月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勐大乡,设立勐大镇。2006年1月2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三章田乡和者东乡,设立者东镇;撤销里崴乡并入勐大镇。全县辖恩乐、按板、勐大、者东4个镇,振太、田坝、古城、九甲、和平5个乡,109个村民委员会,2个城镇居民委员会,1667个村民小组。2007年末,全县总面积4223平方公里,总人口20.8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8.54万人,非农业人口2.28万人;少数民族人口11.11万人,占总人口的53.3%。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49.3人。
  七、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 江城,唐南诏称“羌浪川”。清代称“勐烈”,系傣语地名。“勐”为坝子,“烈”为河流,“勐烈”意为河边之平坝。民国时期建县,以江水环绕而得名。
  明朝宣德八年(1433年),兵部议准,设钮兀长官司。清光绪十三年(1887年),清朝政府派普定左营部分官兵驻守勐烈。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改普定左营管带为勐烈弹压委员,为地方行政官吏,军政兼辖,将左营改为保卫队。民国5年(1916年),弹压委员改为行政委员,归普洱道管辖。民国18年(1929年),云南省政府第110次省务会议批准,设置江城县;9月16日,省政府发布训令,向省各厅、道尹、各县通告此事,使全省知照。勐烈行政委员知照后,遵令积极筹备设县,将宁洱、墨江、元江三县插花地和原象明县部分划出设县,以江水环绕县境的特点拟定县名为江城,于民国18年(1929年)12月17日,宣告江城县成立,启用县印,县列三等,隶属普洱道辖县之一。民国21年(1932年),正式勘定县界;民国22年(1933年),全县辖4区,14乡(镇),54闾,573邻。民国29年(1940年)6月,云南省民政厅下令,废除区制,扩大乡镇,整编保甲。江城县辖4乡1镇,即康平、宝藏、嘉禾、曲水乡和勐烈镇,全县编为36保,338甲。1949年11月1日,江城县临时人民政府成立;1950年4月,江城县人民政府正式成立。废除保甲制度,建立区村政权,全县辖5区,35个村,有436个自然村。1954年5月,经政务院批准,撤销江城县,设立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区。1955年12月5日,改称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完成土改时,全县5区,共建立34个乡和1个街道居委会。60年代,江城县第二次公社化运动,全县改为5个公社,38个大队,361个生产队。1970年,将国庆公社所属红疆镇划出,增设红疆公社。1983年2月,勐烈镇成立。1984年2月,农村改革政社合一体制,撤销公社管理委员会,建立6个区、1镇,43个乡、2个办事处,422个村委会,505个合作社。1987年12月,区乡体制改革;1988年5月,康平乡划出部分村增设整董镇。全县有6乡、2镇、42个村、4个办事处。2006年1月2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红疆乡,政区并入勐烈镇。全县辖勐烈、整董2个镇,嘉禾、宝藏、国庆、曲水、康平5个乡,48个村(居)民委员会,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512个村(居)民小组。2007年末,全县总面积3544.38平方公里,总人口11.8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9.71万人,占总人口83.4%;居住着25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9.65万人,占总人口81.3%。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33人。
  八、澜沧拉祜族自治县 澜沧,《华阳国志》及《水经》中的兰苍水,即澜沧江。澜沧江,傣语称 “南咪兰章”,“南咪”为江河,“兰”为百万,“章”为大象,“南咪兰章”意为百万大象之江。清置镇边厅,“镇边”镇慑边境之意。民国时期,依澜沧江而得名。
  东汉至西晋属永昌郡;唐南诏时期属银生节度辖境;宋大理国时期属永昌府;元属木连路军民府;明永乐四年(1406年),设孟琏长官司,属孟琏长官司辖地。清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设孟连宣抚司,属宣抚司辖地;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改隶顺宁府。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置镇边直隶厅,设厅署于谦糯,隶属迤南道。辖二巡检司,小黑江以北为上改心巡检司,小黑江以南为下改心巡检司。光绪十七年(1891年),耿马宣抚司辖地勐角、勐董划归镇边直隶厅。民国2年(1913年),改镇边直隶厅为镇边县。民国4年(1915年),以东临澜沧江而更名为澜沧县,隶属普洱道。民国17年(1928年),上改心划出与缅宁四排山合置双江县。民国21年(1932年),实行区乡闾邻制,全县辖8区63乡6镇,下编1370闾、7126邻。民国24年(1935年),划岩帅、勐角、勐董等地置沧源设治局。民国29年(1940年),废区,扩大乡镇,改闾邻为保甲制,全县辖13乡2镇,135保、1856甲。民国37年(1948年),澜沧县归云南第九区督察专员公署(驻缅宁)管辖。1949年2月,澜沧县解放;4月,建立澜沧区行政专员公署,辖澜沧、东朗、上允、孟连、宁江5县;12月,撤销澜沧区行政专员公署,恢复澜沧县,隶属云南省宁洱区专员公署。1950年6月,澜沧县人民政府成立,全县辖16区,81个行政村。1953年4月7日,建立澜沧拉祜族自治区(县级);5月,撤销宁江县,所属雅口、新营盘两区划归澜沧县。1954年6月,划出孟连、南卡两区置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区(县级)。1955年,改称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是全国唯一的拉祜族自治县,隶属思茅专区专员公署。1956年6月,划出西盟区成立西盟佤族自治县筹备委员会。1969年,实行“政社合一”人民公社,区改为公社,乡改为大队,村改为生产队。全县17个公社、1个镇,140个大队,1893个生产队,1831个自然村。1984年,恢复区、乡制,全县20个区、1个镇,150个乡(其中民族乡52个)、3个乡级镇、2个办事处。1988年1月,区乡体制改革,上允区改为上允镇,营盘区改为发展河乡,营盘、雅口、酒井三乡划出部分村增设谦迈乡,文东、大山乡划出部分村增设富东乡。全县21个乡、2个镇,下辖143个行政村、14个办事处、1876个村委会、2758个村民小组。2001年8月2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雅口乡更名为糯扎渡乡。2006年1月2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勐朗镇、东朗哈尼族乡、谦迈乡,将东朗乡与勐朗镇合并,设置勐朗镇,将谦迈乡看马山、布老、包麦地三村划入勐朗镇;撤销糯扎渡乡设立糯扎渡镇,将谦迈乡竜山、谦迈、落水洞三个村划入糯扎渡镇;撤销新城乡,政区并入谦六彝族乡。全县辖勐朗、上允、糯扎渡3个镇,富邦、大山、拉巴、糯福、竹塘、富东、木戛、东河、南岭、东回、酒井、发展河、文东、雪林、惠民、安康、谦六17个乡(其中酒井、发展河、文东、雪林、惠民、安康、谦六乡为民族乡),155个村民委员会,3个社区居民委员会,1942个自然村,2602个村民小组。2007年末,全县总面积8807平方公里,总人口48.3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4.28万人,占总人口91.56%;非农业人口4.08万人,占总人口8.44%;少数民族人口36.76万人,占总人口78.9%。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55人。
  九、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 孟连,唐南诏称“茫天连”;宋大理国首称“孟连”;元称“木连”;明称“孟链”。“孟连”,系傣语地名。“茫、勐、孟”音义相通,有查看、发现之义,“孟连”意为寻找到的地方。
  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置木连路军民府,委任傣族首领为总管,土司首领政权统治开始。明永乐四年(1406年),设孟琏长官司。清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设孟连宣抚司,隶属永昌府。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改隶顺宁府。光绪二十年(1894年),改归镇边直隶厅就近管辖,依厅署方位划分称为南区。民国18年(1929年),为澜沧县孟连区。民国21年(1932年),改称第二区,实行区乡闾邻制,辖9乡1镇,208闾、1040邻。民国28年(1939年),废区建乡,扩大乡镇,推行保甲制,划为孟连镇、勐达乡、勐海乡,共23保、265甲。民国37年(1948年),勐达乡改称南卡乡,勐海乡改称镇边乡。1949年4月,建立澜沧区行政专员公署,辖澜沧、东朗、上允、孟连、宁江5县。澜沧专员公署建立后,宣布废除土司制度,土司交出世袭印件,接受人民政权任用,委任刀派洪(末代土司)为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经历了元、明、清、中华民国四个时期的孟连土司制结束。1949年12月,撤销澜沧区行政专员公署,恢复澜沧县,仍为孟连区、南佧区。孟连区辖孟连、新城、芒街、景信、芒井、海东、富岩7行政村;南卡区辖勐马、公信、勐阿、帕亮4行政村。1954年5月31日,经政务院批准,从澜沧县划出孟连、南佧两区,于6月16日成立孟连傣族拉祜族佧佤族自治区人民政府。1954年8月1日~12日,云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更改歧视、侮辱少数民族地方名称的决议》,孟连傣族拉祜族佧佤族自治区改为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区。1955年6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自治区改称自治县,全县辖孟连、腊垒、富岩、勐马4区,1街21乡。1961年10月,增设公信、景信、南雅区。1969年4月,成立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全县7个公社,33个大队。1984年,农村体制改革,实行政社分开,恢复区乡制,全县设7区,36乡、3个乡级镇。1988年5月,孟连区改为孟连镇,勐马区改为勐马镇,全县辖5个乡、2个镇,26个村公所、14个办事处。2001年9月2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孟连镇更名为娜允镇,腊垒乡更名为芒信镇。2006年1月2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南雅乡,政区并入娜允镇。全县辖娜允、勐马、芒信3个镇,景信、富岩、公信3个乡,39个村民委员会,3个社区居民委员会,585个村民小组。2007年末,全县总面积1957平方公里,总人口13.36人,其中农业人口11.4万人,占总人口85%;少数民族人口10.49万人,占总人口85%。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68.2人。
  十、西盟佤族自治县 西盟,系拉祜语地名,“西”为金子,“盟”为地方,“西盟”意为产金子的地方,故此得名。另有立盟誓约而得名之说。
  西汉属哀牢地;东汉属永昌郡;唐南诏时期属银生节度地;宋大理国时期属倮黑部地;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隶属镇康路。泰定三年(1326年),改属木连路。天历元年(1328年),改属顺宁府。明万历十三年(1585年),隶属孟琏长官司。清康熙十四年(1675年),隶属孟连宣抚司。光绪十四年(1888年),隶属镇边直隶厅。光绪十八年(1892年),封李通明为西盟土目,管辖西盟、勐梭一带地方。民国3年(1914年),隶属澜沧县西区。民国18年(1929年),以西盟土目辖地设西盟区。民国19年(1930年),设西盟县佐。民国22年(1933年),西盟区驻芒东,辖5乡1镇,共79闾407邻。民国36年(1947年),改称西盟乡驻拉巴,辖拉巴、西盟、勐梭等地8保80甲。1949年4月,成立西盟区人民政府驻拉巴,辖芒东、音筒、大平掌、西盟4个行政村。1951年1月,西盟区分设西盟、拉巴两个区;同年5月,西盟区政府驻老寨,遭国民党残部围攻。1952年1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西盟后,成立地方民族工作队开展工作。1956年6月17日,成立西盟佤族自治县筹备委员会,隶属思茅专员公署。1965年3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西盟佤族自治县正式成立。1959年10月,经云南省人民委员会批准,辖马散、新厂、中科、傈僳、勐梭、翁嘎科、岳宋7区,设34个乡。1969年4月,实行“政社合一”体制,改为7个人民公社,34个大队。1984年3月,农村体制改革,公社改区,大队改乡,全县辖7区1镇,35个乡1个办事处。1987年12月,西盟县区乡体制改革,区改为乡,乡改为村,全县辖7乡1镇,35个行政村、1个办事处。1995年11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批准,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驻地由西盟镇迁至勐梭乡。1995年11月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傈僳拉祜族乡更名为力所拉祜族乡。1999年9月12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勐梭乡,设立勐梭镇。2000年3月,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正式迁至勐梭镇。2006年1月2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西盟镇和莫窝乡,设立勐卡镇。全县辖勐梭、勐卡2个镇,新厂、中课、翁嘎科、岳宋、力所5个乡(其中力所乡为民族乡),36个村民委员会,2个居民委员会,362个村民小组。2007年末,全县总面积1391平方公里,总人口8.7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28万人,占总人口82.8%;非农业人口1.51万人,占总人口17.2%;少数民族人口8.18万人,占总人口93.1%。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64.6人。
 
【参考资料】
[1] 省民政厅.云南省政区沿革史.省民政厅民政处.1988年3月.
[2] 省民政厅.云南省行政区划简册.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建设处.1991年1月.
[3] 地志办.《思茅地区志》. 地区志编纂委员会.2002年12月.
[4] 县志办.全市10部县志. 各县志编纂委员会.2002年12月.
[5] 市志办.《普洱年鉴》(2008年).年鉴编辑部.2008年10月.
[6] 党史办.全市10县组织史资料. 1991年12月.
[7] 市民政局.地名区划资料.市民政局地名区划科. 2006年12月.
[8]市统计局.统计资料.
 
【笔者简介】 施约峰  1956年生,男,彝族,思茅区人,普洱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调研员、副编审。
联系电话:手机13987930812  办公室2148901。邮政编码:665000。通讯地址:普洱市北部行政中心主楼附1C2-019 普洱市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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