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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沅县建党工作情况


来源:普洱党史 时间:2011/5/27 点击:17868

1950年7月28日,中共镇沅县委建立,全县有县直机关党总支1个,区直机关党支部5个,盐厂党支部1个。5个区工委。党员共47名。

县委成立后,为带领全县各族人民彻底完成民主革命,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适应经济建设的发展,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必须具有坚强的战斗力。由于现有党员在入党前后未认真进行党的性质、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的深入教育,对党的认识差,思想作风不纯。为适应当前的形势,根据中央、西南局和省委关于土改前停止发展党员,在今后征粮、减退、清匪反霸的阶级斗争中严格整顿党组织的指示精神。县委于1950年11月30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区工委调整支部和小组,坚持组织生活,按期召开支部会,贯彻以教育改造为主的原则,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进行整顿党组织。通过整党,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和政策水平,彻底清理党籍,填报党员审查表由县委组织部审核,准备公开支部。

经过整党,党员的立场、观点和政策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党籍得到清理。至1952年,在减退、“镇反”、“三反”、土改中,先后发展在职干部7名,乡干部1名,农民干部12名入党。至年底全县6个区(镇)全部建立区(镇)工作委员会,有1个总支,7个支部,党员115名,其中,女2名。建有团支部58个,共有团员565名。

为加强党同群众的联系,领导农民群众组织起来进行生产和搞好经济建设,逐步走向社会主义道路,就必须在农村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根据中央“积极慎重”、“逐步发展,逐步巩固”的建党方针,县委决定在土改复查结束后,在机关、农村进行公开建党工作。为了取得建党的经验,先进行试点,然后分五批完成全县建党任务。

一、试点

1953年5月,全县土改复查结束,转入建党工作。为取得建党经验,指导全县的建党,县委决定选择杏城、红星、老围乡进行建党的试点。

杏城、红星乡是半山区,曾是县委土改的试点乡,老围乡是民族自治联合乡,纯山区,县委第二批土改和复查的重点乡。三个乡共有818户,4125人。县委从土改复查工作队中抽出8名党员经过短期学习建党的有关指示和经验后,于1953年6月4日进入试点乡开展建党工作。

建党工作坚持“集中训练,就地发展”的原则及“生产是中心工作,在生产中进行建党”的指示,以建党的政治内容教育群众和发展对象,在生产中考验积极分子,其步骤是:公开宣布建党,集中积极分子学习;组织员和积极分子下去,有计划有步骤开展群众性的组织活动;集中积极分子进行党员标准八个问题的教育;公开名单,考核对象,严格办理入党手续;严肃慎重地举行入党宣誓,成立临时支部,在党团群众中巩固建党成绩。

建党试点于7月19日结束。其间共发展党员21名,其中,女5名,少数民族13名。并对青年团组织进行了整顿,发展团员22名。

二、第一批建党

第一批建党,是在县委建党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7月23日至30日集中建党工作队18名,以学习省委六个县建党经验文件为主,参考民政、广明等外乡建党经验,结合本乡建党情况进行讨论总结。于8月5日开始进行。第一批建党的是大来、复兴、民江和九甲、果吉、三台乡,6个乡共有1489户,6699人。有群众领袖26人,骨干115人,积极分子254人,团员52人,14种民族,5个民族自治联合乡,一个卡度民族(哈尼族)为主自治乡。建党工作结合“三秋”进行,故结束时间不一,前三个乡于10月25日结束,后三个乡于11月5日结束。前3个乡发展党员21名,其中,女1名,少数民族16名,团员入党7名。发展新团员23名。通过建党,干群觉悟有较大提高,增强了党群关系,促进了民族团结,促进了其他工作顺利进行。

三、第二批建党

第一批建党结束后,县委于11月11日集中建党工作队员35名,其中,正式党员13名,后补党员14名,团员8名。通过学习文件和学习讨论粮食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怎样抓春耕备耕等工作,总结工作经验,肯定成绩找出存在的问题,在工作队员觉悟进一步提高的基础上,于1954年1月底至3月初开展第二批建党工作。进行第二批建党的是田坝、胜利、宽海、三合、文化等5个乡,共有1243户,6608人。有群众领袖13人,骨干104人,积极分子359人,团员45人,12种民族,2个联合政府乡。

工作仍按建党经验分为五步进行。工作队下去集训积极分子,着重进行党员标准八个问题的教育。学习和认识党的光荣、伟大、正确;走社会主义道路,必须有党的领导;什么人可以入党等问题。然后,积极分子与工作队下去开展宣传建党的重要性,使群众关心建党,进行工农联盟的教育和粮食征购意义的宣传,切实加强党同群众的密切联系。最后,集中积极分子进行党员标准八个问题的教育,并收集情况,公开名单,教育、考核对象、严格办理入党手续。同时做好团员推荐入党的工作。

第二批建党工作,是在大张旗鼓向群众宣传过渡时期总路线,进行征粮、购粮、普选,抓冬耕、春耕生产,掀起互助合作运动等生产高潮情况下结束。

四、第 三 批 建 党

1954年3月20日,县委集中建党工作队总结第二批建党工作,学习地委组织部关于农村建党存在的几个问题的意见,找出建党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县委准备秋后办农业社的意见和建党工作队的力量,选择互助合作搞得好的乡开展第三批建党工作。4月3日,由27名组成的工作队进入第三批建党乡工作。其中,党员19名,团员8名。第三批建党的石中、永顺、兰庆、恩永、新塘、那宪、凹龙、学堂等8个乡,共有2061户,10494人。具体做法是:

第一步,系统地进行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教育,掀起爱国增产高潮。第二步,集中工作队和积极分子学习总路线和党员八项标准,进行建立宣传网意义的教育。第三步,组织员深入群众了解和考核发展对象的觉悟程度,听取群众意见,严格按规定发展党团员。

6月初,第三批建党工作结束。全县共建立22个乡党支部。发展了一定数量的党员。建党中,对互助组作全面分析,召开干部会交流互助经验,提高和壮大互助组的组织,提高群众的社会主义觉悟,有力地推动了生产。

五、第 四 批 建 党

1954年6月22日至30日,县委集中建党工作队员30名,其中,党员22名、团员8名,学习西南局组织部关于建党工作总结的经验和楚雄地委组织部1954年建党计划。进一步提高对建党重要性认识。

7月初,工作队进入第四批建党的9个乡(新抚区3个,德安、者东区各2个,恩乐、按板区各1个)。工作队首先用25天的时间宣传总路线,以此推动互助合作、中耕夏锄、抗灾等工作,争取粮食丰收。在群众运动、生产建设中发现和挑选积极分子。然后用几天的时间,集中发展党员的对象进行系统地学习党员八条,提高觉悟。最后严格办理入党手续。8月15日建党结束。建党中,帮助支部作决议,建立团支部,教育帮助未入党的积极分子和互助组长组织、带领群众积极投入互助合作运动。

六、第 五 批 建 党

第五批建党是在宣传总路线,开展互助合作的同时,为适应互助合作的需要,县委在8个乡和按板镇及机关开展建党工作,并在已建党的乡进行扩建工作。约9月初开始至10月底结束。

11月初开始至12月20日,又在未建党的11个乡和已建党乡进行了一批建党和扩建工作。

至1955年1月底统计,全县共有党员689名,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164名,盐场19名,农村506名。占全县总人口85395人的0.59%(公安队不在内)。

1955年,县委在未建党的16个乡和党员数量少的乡、机关(特别是财、文系统)进行建党或扩建工作,未建党的乡仍派建党工作队进行建党工作,扩建的单位*区委和支部进行。年底,全县有党员955名,其中机关党员197名(女128名,少数民族354名),农村党员758名。全县170个农业生产合作社中,有150个社有党员,70个社有党小组,14个社有党团小组,有335名党员担任了农业社的领导。

1955年冬,随着互助合作运动的深入发展,县委正确贯彻“积极慎重”、“逐步巩固、逐步发展”的建党方针,为适应农业合作化运动和逐步实现农业纲要40条的要求。又在整社中结合进行整党建党工作。

1956年春,全县完成建党任务,67个乡建立了支部,共有农村党员766名(占农村人口的0.91%)。年底,全县党员达1152名,农业881名,机关271名。女188名、少数民族523名。大学文化1名,高中12名,初中71名,小学371名,文盲697名。73个支部,其中,农村67个、机关5个、工业1个。机关总支1个,区(镇)委6个,党组3个。党组织在农村建立,壮大了党的组织,保证了工人阶级在农村的领导地位,成为农村的领导核心,推动了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加速了国家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进程。保证了党的各项任务的完成,对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进行起了决定的保证作用。


 

(中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委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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